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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06-14
表4 评价适用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
环 境 质 量 标 准 |
1、环境空气 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(GB3095-1996)二级标准。 2、环境噪声 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1类标准。 |
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|
1、废气 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新污染源二级标准; 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》(GB18483-2001)。 2、噪声 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1类标准; 《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523-2011)。 3、废水 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表4中二级标准。 4、固废 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9-2001); 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)及2013年修改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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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 量 控 制 指 标 |
本工程为清洁能源工业,产生少量组件清洗废水,主要污染因子为SS,散排就地蒸发,不外排;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区绿化,不外排;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。不申请总量控制指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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